当晚宴结束时,林森的肚子饿的咕咕叫,感觉比打生死擂还要疲累。
美利坚的贵族宴会就是这样,吃东西只是附带的,结交朋友才是目的。
和人废话了一晚上的林森,回到了自己住的小院。一跨进拱形的院门,就闻到了一股子酒肉香气。
寻味一看,令狐冲正和悟空坐在葡萄架下,围着一个石桌,大快朵颐呢。脚边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几个喝空的酒瓶了。
林森连忙上前,顾不上拿餐具,直接动手抓了一块煎的金黄的鹿排,啃了起来。
他也是饿坏了,三两下后,一块半尺大小的鹿排就进了他的肚子。
他这才坐了下来,拿过一瓶酒,也不用杯子,就这么对着瓶口喝了起来。
咕嘟咕嘟,不一会儿,半瓶酒下肚了。
令狐冲惋惜的看着林森牛饮,这可是波尔多顶级葡萄酒啊,这么喝简直浪费。
若非他现在是林森的仆人,早就开骂了,有这么糟践好酒的么。
痛快,林森半瓶酒下肚,将酒瓶往桌上一顿,大呼痛快。
随后又好奇道:
“这好像是令狐兄的手艺啊?怎么回事?”
令狐冲咧嘴一笑,抱怨道:
“实在是吃不惯这里的东西,太甜而且量还少。幸好院子里有个小厨房,就和仆人要了点食材,自己动手做咯。不过酒还是不错的,清冽甘醇,回味悠长啊。”
“阿弥陀佛,是极,是极!”
一边的悟空,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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