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的说,俩人仍处在暧昧阶段,属于今天你送我一块“上海香皂”,明天我给你带点家里的烙饼的送礼传情阶段。
这么一来二去的,直到有一天,李晓梅送了他一件亲手织的灰色毛马甲。
其实要是没有那次意外,俩人处对象肯定是必然的了,毛马甲就相当于定情信物。
回想那天小树林里,秋叶纷飞,李晓梅羞红着脸,半低着头,亲手递给他一个用纱巾仔细包着的小包袱,顾朝晖还能记起当时自己心跳如鼓,回到家里,兴奋得半宿没睡着觉。
当初,他是何等的钟情于她,可以说是朝思暮想。
可谁也没料到会发生那样的意外情况,顾朝晖突然“疯了”。
面对一个刚疯不久之人,李晓梅敢单枪匹马见面,甚至还把对方拦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可见她也不是个一般女子,恐怕绝非表面上的,是个弱质女流。
顾朝晖看到她并不意外,重活一世,他知道这天早晚都会来,只是上一世他神志不清,很多细节想不起来了而已。
他停下脚步,没有说话,就静静看着对方,李晓梅这个人的真实本性,他还是知道一些的,因此他并不急于开口,倒要看看她主动找上门想干什么,上一世漏掉的细节,他不介意重拾起来。
“你……,你来上班了?”李晓梅看他的眼神躲躲闪闪,说的话也吞吞吐吐,看样子是有点害怕现在已经“疯了”的顾朝晖。
“嗯,病假结束就来上班了。”顾朝晖神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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