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晚上的店面就剩了阿旺自己在守着,他一下多了两个学生。
一个十四岁的学生,一个七岁的学生,只是七岁的孩子已经可以去教他读论语了,十四岁那个却要开始学三字经和怎么拿毛笔。
小四往往学完天就要黑了,他口中的三哥常常会在门口等他,卫子清怎么让他进来都不肯,没办法只好把凳子搬门口,后来他就能发现,这少年坐完后,会把凳子给他放进屋里,也是个懂事的孩子。
阿秀在这方面并不聪慧,但是至少够勤奋,一个字他可以练上十几张纸,到后来心疼纸了,拿着毛笔蘸水,在桌子上能写半个时辰。
这日小四刚走,回来见阿秀又在拿水练字了。
还是用纸才能练出好字来。
阿秀甩了甩酸涩的胳膊,浑不在意:我只求会写会读就好,不需要那么漂亮的字。
说着他动作慢了下来,假装不经意道:你的字是真的好看,画画也好,懂得又多,以前也是富贵人家吧?
屋里一时静默,卫子清的耳中,那个你字被格外的加深了,这是再对他说话,不是对以前的那个卫子清。
他没有刻意瞒着阿秀,去装作自己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所以阿秀肯定一早就猜出了什么,只是没想到阿秀会这样坦诚的问出来。
富贵倒也算吧,只是也不算有什么好日子,日日过着卑微屈膝,须臾奉承的日子,还不能让别人感觉出来我的谄媚,我还得装作一副清高样子像在刀尖上跳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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