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里,地上血迹不是太多,他抬头看天,快下雨了。
他虽然很少回F市,但不代表不熟悉,将尸体冷藏,是他想象中处理尸体最好的方式。
接电对他来说太简单了,他将所有痕迹擦掉,将刀缓缓拔出,那即将是他完美犯罪的象征,他不会留下。
回去的路上,果然下起了瓢泼大雨,血迹,车轮痕迹都随着这场大雨消失。
他还回去看了孔骄阳,孔骄阳已经睡着了,雨声很大,她没有听到有人进门,没听到有人摸着黑在卫生间洗手,没有发现有人打开卧室门看她,更没有发现,她的父亲回来过,又离开了。
孔辉和孔骄阳的母亲是经人介绍的,他结婚时已经叁十五岁了,婚后第二年有了孔骄阳,孔骄阳上幼儿园时,孔辉被调到首都工作。一年只回家一次,他天生性情冷漠,孔骄阳母亲去世后,他没有选择带孔骄阳去首都,而是留她一个人在F市。
孔骄阳从小和孔辉见面的次数就少,母亲去世后沟通的桥梁断了,除了每月生活费按时到账,孔骄阳很少见到她父亲。
连孔辉的同事都忘记他还有个家,还有一个女儿。
高考前夕,同事们在一起讨论,高考穿什么,吃什么,陪考有什么说头,他才想起孔骄阳也是要高考的。
谁知回刚回到F市就发生了意外。他看过孔骄阳后,连夜赶回首都。
雨衣很防水,车子上一点血迹都没有,那件带血的雨衣,被烧毁在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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