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山猪抬到平板车上。虞峰在猪身上盖满了茅草,又堆上两摞柴禾,省得太打眼。
苏页特意带上他那身缝着金页子的衣服,便出发了。
虞家村隶属于万年县,桐花乡,是距离县城最近的一个村子。
往西走上几百步便是官道,上了官道再一直往北,约摸走上半个时辰便能到县城。
古代的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苏页从来没想过他能徒步走这么久,更何况还推着平板车——虽然说,他只是站在虞峰前面,象征性地扶着把手。
他自己已经很知足了。
——
两个人在路上已经商量好了,直接把山猪卖到酒楼,想来会比卖给肉贩赚得多些。
当然,这又是苏页提议的——上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男主穿越后随随便便到山上就能打到好多猎物,城里的酒楼抢着要,再顺便签定个长期供货合同之类的……呵呵呵。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重重一击。
“什么?你们不收?!”
虞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是山猪,完完整整一头山猪,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猎到的!
酒楼掌柜身材微胖,说话倒也和气,“不瞒您说,不光是我们不收,其他酒楼也不敢收。”
胖掌柜看着那头肥大的山猪,心里的遗憾丝毫不比虞峰少——如果能有这么一头野物做招牌,至少一旬之内,他们酒楼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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