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手腕。
鲜血滴滴答答,从面包店小哥儿的手腕滴落到夜光杯中,很快就聚集起了一杯。鲜红的血液在翠色的杯中漾起一圈又一圈涟漪,那色泽当真是美轮美奂,极能够引起人的赞赏与食欲——只可惜白缎的鼻端仍旧还萦绕着丹尼尔血液那极富有冲击力的味道,再换成面包店小哥的血液,就显得寡淡了太多。
再一次为自己默哀了三秒钟,白缎开口叫停了取血的动作,挥手让面包店小哥儿离开。
虽然失血与惊吓让面包店小哥儿面色苍白,但这一杯血却并不会影响他的健康。面包店小哥儿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这么轻松的脱身,心中唤了一声“感谢上帝”便压着自己手腕的伤踉跄逃走,仿佛是一只从狼爪下侥幸逃生的可怜的兔子。
没有去理会吓破了胆的面包店小哥儿,白缎将夜光杯中的血液一口饮尽,然后舔了舔从自己嘴角处溢出的一丝鲜血。
丹尼尔愣愣看着白缎豪迈的举动,完全看直了眼,视野中只剩下那上下滑动的精致的喉结、与那殷红色的柔软的舌头。
“咕咚”一声跟着咽了下口水,丹尼尔只觉得浑身燥热,而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他蠢蠢欲动的小兄弟,而贵族惯常穿的紧身裤却将一切暴露无遗。
天知道,当这只夜光杯还在自己手里的时候,丹尼尔每日必做的,就是沿着杯沿吻上一圈,想象着心上人的红唇印在自己唇印上的场景。而当想象变成现实的时候,丹尼尔根本无法控制自己澎湃的情绪,仿佛是自己已经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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