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管事相中了她当儿媳妇,便不跟着去了。
陶嬷嬷是自小看着傅清溪长大的,虽是主仆名分,实则情同母女,傅清溪这就要出去自立门户了,她哪里放心得下,自然也要跟着过去的。
国朝对蓄奴规定甚严,官商百姓之家其税都与蓄奴数相关,家中买断的奴仆数量越多,这户税便越高。因此国中大家常有两代一放或三代一放的规矩。越府也效此法。
陶嬷嬷男人去的早,两个儿子早都放出去在外成家立业了,只剩她一个人还在里头当差。如今她跟着傅清溪去了,倒也简便,省了拖家带口做籍的麻烦。
大太太还特地问过傅清溪,这俩跟着她过去的是还带着奴籍过去呢,还是索性趁这时候都放出去算了。一来考虑傅清溪不过一个人,这有没有在籍的奴仆,户税上可就差出等级来了。再一个国朝的规矩,凡是在籍奴仆,其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皆由主家照管,若是做够了一定年限商议好要脱籍的,也得给一笔银钱才成。
这会儿这俩人都算是越府的,如果现在脱籍,这笔脱籍银两就由越府负担,大太太也是怕傅清溪初初自立门户,凡事考虑不到,多加了负担,才有这个主意。
傅清溪自己倒无所谓这些,便说都由她们自己决定即可。结果俩人都脱了籍才跟去的新宅。
到了日子,傅清溪辞别家中长辈和姐妹们,又到之前的码头坐上了船,往天罗海藏书岛去了。老先生因为还有旁的事务在身,并没有同她一起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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