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事务发表处理意见的权力。
首辅最后拍板定夺,如果意见不一致,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是说,七个人,有四个人同意,这件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七个人对于每天的奏折都可以进行处理,但必须经过首辅的蓝笔批注才可以颁行全国。重大事情则必须经过朕的朱笔御批,比如军队人事任命,各地和京中超过五品官员的升迁任免、财务钱粮超过两万两的支取、进账,税种的改革和税率的制定等。详细细则,朕会稍后发给理政处。”
梁嘉仿照明朝内阁制,但可不会把明朝内阁一些限制皇权的措施拿过来用,那是他傻缺了。理政处是为他服务的,是为了解决他在处理政事上的不足,而不是为了限制他的权力的。
因为有人进入理政处处理朝政,很多衙门出现了空缺,这个人选的拟定梁嘉就不亲自参与了,留给新的理政处去处理,他最后把关就行。
理政处的改革暂且到这里,梁嘉随后发了三道圣旨。
一道是给葛明轩的,封葛明轩为义南伯,暂且不入理政处,暂代山东巡抚,全力赈灾,原山东巡抚赈灾不力押解进京候审。
第二道圣旨发给平南伯徐英赫等几个统兵在外的武将,让徐英赫和他们一起进京述职。
第三道圣旨的内容就比较多了,封赏功臣,抚恤牺牲将士。就比如这一次京城各部衙门中的人员,有上千个获得银两赏赐,有十几个获得了升官的奖赏。这些本来一辈子都会是衙门小吏的他们,一下子翻身成了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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