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部落犯了错被赶出来的。部落不可能养没用的罪人,巫就把他收作了奴隶。
按道理,奴隶是部落的共有财产,是不能被个人独占的。但巫说,她需要全身心地事鬼神,人间杂事另需人处理,就把这个奴隶征用了。
人们淡忘奴隶的好处就是她可以任意定义奴隶的用途,因为她拥有第一个“奴隶”。
提到鬼神,大家就快速接受了这个说法,如果巫能更好地事鬼神,为部落祈福消灾,也是一件惠及全族的大好事。
至于这个奴隶,养着也不是不行,反正部落里囤积的粮食足够多养几个人——说起来,现在还能去哪里再搞点奴隶回来呢?
关于奴隶的说辞是捡到他那天阿母教给女女的,女女没有经历过战争时期,阿母却是战争的幸存者。以前大家粮食不够吃,部族之间就会有战争,他们也不能幸免,那时的族老带着部落向东迁徙,放火开荒,误打误撞发明了烧畬法[1],后来阿母又改良石犁,带领部落走向繁盛,也成功平息其他部族的饥饿之火,换来十余年休养生息的安宁日子。
那时奴隶都是一打一打地拉回来,每天都有人肉吃。可惜女女刚刚出生,什么都不记得。阿母说她吃了人肉,女女再吃她的奶,也算是吃过人肉。
阿母说,她可以养着他,让他替她做活。
女女其实不需要一个奴隶,她不需要耕地,不需要狩猎,不需要织布,不需要烹饪,如果没有人生病,她每天的日常就是发呆——如果有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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