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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大。”陆天枪嘿嘿笑着,举起左手里的鸡腿,“老大,要不你再来一个?”
“想要撑死爸爸,爸爸刚吃了五个鸡腿。”明礼拿着牙签边走剔牙,瞥了眼2号窗口。
上个月刚转正的一个经济警,小年轻,爱装逼。一身警服一看就是用熨斗熨烫了八百遍,戴上眼镜都找不出一丝褶皱。
笔挺笔挺。
站姿比警服还要挺拔,跟棵白杨树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明礼脑子里闪现过顾哲穿警服的样子,赌一包炮仗,他只会比这个小经济警更挺拔更一丝不苟。
时时刻刻穿警服,装模作样一比。
骚里骚气。
“操。”明礼咬着牙签骂了声,“打个饭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餐盘上装的是骨灰。”
陆天枪啃着鸡腿随着明礼的视线望过去,不以为意道:“老大,你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小姐姐们都喜欢这个。”
明礼不信:“喜欢他?”
“不是说喜欢他,我是说警服,制服诱惑。”陆天枪一副很懂的样子,“据不可靠统计,所有制服中,军装和警服对女人的性吸引力最大。”
明礼叼着牙签,陷入沉思。
李思录死后的第二天早上,简意等在办公室门外,他穿着警服出来的时候,她看自己的眼神,那个眼神……
制服诱惑,嗯,哪天试试?
*
明礼和陆天枪到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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