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衣人。
“啧啧,这嘴唇真软……”常乐还有心思体会手指上的触感。
丹药一入口,黑衣人的伤口就立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结痂并脱落,从衣服的裂口处可以看到新生的白嫩的皮肤。
黑衣人顿时从一个只有脸能看的破布娃娃变成了一个诱惑的美人。
常乐咽了口唾沫,心想自己要不拖着他上路?眼看着天也快黑了,万一没到落叶城自己的手机可就没了。
经过这一天的经历,常乐已经相信那个红包群真的是天庭的了,否则哪里来生死人肉白骨的丹药?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大仙的意思努力完成任务,早日和亲人团聚。
“系统,离我们到落叶城还有多久?”常乐问道。
[系统提示:2小时。]
“哦,”常乐对距离这种东西其实没什么概念,就是按照国际惯例问一问,“那我们带着他的话能按时抵达吗?”
[系统提示:勉强可以,如果你能按照之前的速度前进的话。]
常乐想着自己边看手机边走路的速度,又看了看地上比自己高大半个头的黑衣人,心中摇摆不定。
是选择尽快到达落叶城找个地方休息,还是选择带上美人大哥累死累活爬到落叶城再找个地方休息呢?
前者的话自己轻松不少,也有精力应付各种突发情况。
后者……他还想着让这美人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救了他然后感激涕零最后以身相许(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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