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服不懂化妆,尤其是凶大好像是什么见不得的事情,衣服偏向保守内/衣选择能勒得最紧的,最薄的不能用加厚和聚拢的,性格怯怯弱弱的,胆小自卑脆弱又无知,一头扎进所谓的爱情里,好像宁愿粉身碎骨也愿意一样,比现在的和谷雨更差劲。
如果她真的在爱情里粉身碎骨了,倒还好,也算图个清静,可她偏没有灰飞烟灭,反而是自己动手剥除了身上厚厚的茧,如同小时候养的蚕变成飞蛾一样,挣脱出来了。疼吗?怎么可能不疼呢?她剐的是自己的肉,剜的是自己的心,可她必须那样做,才能摆脱过去和够够,变成现在的和筱白。
不算完美,与过去相比,至少是好得多,至少不会再傻乎乎地相信一个男人的话。
如果是十年前,就算陆良鋭认识和筱白,他也不会喜欢她吧。谁会喜欢那个没有独立的生活,好像那个爱的人就是天就是地就是全部的空气,那样的女人迟早会让人觉得无趣乏味,最后的结果就是得之弃之。
十年前,陆良鋭应该是二十岁出头的年龄,他应该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懂得容忍吧。
女人在男人那里受了伤,学会了成长,男人在女人那里受了挫折,学会了成熟。
“陆良鋭,你银行密码是多少?”和筱白摸着他的脸,问他。
陆良鋭模模糊糊地说了,和他上次给和筱白说的一样,他应该卡密码都是一样的吧。
和筱白摸着他刺手的头发,对他越看越喜欢。和筱白有一瞬间的动摇,想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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