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的心里评测明确显示她有自杀倾向。”
桑菡快速翻阅着资料,说:“十月八日,心理医生认为她不宜再进行下一步的课程,教导主任建议将她交由家长带回,送到专门的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但这样做意味着学校可能要承担教育不当的责任,而且当时卢星晴已经十九岁了,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出去以后很可能会起诉他们。”
“十月九日,卢星晴的首席矫正老师钱卓民决定对她进行一期特殊矫正,叫做‘应激脑力波动干预’。”说到这里桑菡顿了一下,重新确认了这个词语,接着道,“学校批准,十五天后,卢星晴显示出明显的抑郁症状,精神几近崩溃,最终被家人带回。”
李维斯算了一下时间,卢星晴回家二十天后因药物过敏死亡,这个时间节点太微妙了。
桑菡低声道:“这里没有提到最后一期矫正的具体效果,但说明她死后学校返还了所有费用,并向她的家庭支付了一笔七位数的慰问金。这笔钱应该是秘密支付的,我在学校的账面上没有找到相关记录,可能被冲抵成了其他费用。”
档案只记录了这么多,之后桑菡将涉案的所有人员姓名确认了一遍,一切归位,赶在凌晨五点之前潜回宿舍——学校上午六点开课,五点半后勤人员就开始上班了。
快捷酒店里,李维斯和宗铭一边重复收听桑菡的口述,一边分析讨论。
“卢星晴可能不是意外死亡。”宗铭说,“她在最后一期矫正之前就出现了自杀倾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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