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曾经借过。
她看的那一页,他也曾仔细地翻阅。
她夸过好吃的食物他会吃,她行的路他会跟随,她哼过的歌他会学。
这么多年了……已经四年了。
他居然,能够,把自己的心思藏四年。
没遇到她之前,那时候的梁寓是什么样的呢?
那时候,离经叛道的他眼里只有破碎、痛苦和无望。
可遇到她,他却在她眼里看到了明月、山川和微光。
大概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喜欢她那么久的原因。
即使他那时候,未曾在她那段路上留下过一个微小的脚印;即使她是被动地参与了他的人生,成为他的故事。
但他依然,在见到她的时候,会觉得,原来这世界没有那么令人厌恶啊。
至少她还很美好,很蓬勃,像悬于远方的灯塔,纵然离他太远,但光却依然能福泽他、引领他。
可是太珍贵了——像是夜行的旅人忽而得到一颗夜明珠,漫漫长夜中,他视若珍宝,抱紧了怕裂了,松手又怕碎了。
假如时机未到,破釜沉舟地向她挑明来意,那样汹涌的爱意也许会将她袭击得不知如何是好,转而让她躲避自己。
在没有确定她也是真的喜欢自己之前,他没办法去构想,那微小到哪怕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会失去她的概率。
幸好,现在这段感情已经初露端倪,他能感觉到,自己对她而言,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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