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难不成要放了他?!”
魏赞屁滚尿流地求饶:“咳咳,不是偷袭,不是偷袭!我就是饿坏了,想拿你们点东西吃,我发誓!”
肖遥叹了口气,道:“刘青,我明白程歌的意思,他只想杀掉李毓明和那两个手下,毕竟他们作恶多端,不配活着,至于这个人,不过是条蝼蚁罢了。”
魏赞立刻跑来抱肖遥的大腿,点头如捣蒜,就在他像狗一样求情的时候,程歌忽然发现他不是空手来的,不远处掉落了一个背包,是魏赞的。那背包看起来甚至鼓鼓囊囊的。
程歌不发一言,朝前走去,刚一靠近背包就闻到了一股变质的蛋白质味,这味道让他感觉非常不好,想起了他无数次经历的刑侦场面。程歌捡起背包,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倾倒在地上。
肖遥和刘青也惊呆了,里面赫然是几节人肉,有半条胳膊,和另外几块部位,虽然肉已变质,但皮肤上是明显的浓重的男人体毛。
看到这里,肖遥和程歌也明白了,心里对魏赞的最后一丝怜悯也一扫而空,程歌一脚踢在他脸上,怒不可遏:“说!这是谁的肉!”
魏赞眼看败露,只能嚎啕大哭,给自己找借口。原来二人那晚从霍云眼皮底下逃走,一点食物也没带,后面几天越来越难熬,保镖打猎来的那点吃食只够自己吃,根本没有分给魏赞。魏赞又屋漏偏逢连夜雨,被不知名的毒虫咬了,一天天溃烂的面积越来越大,眼看就没希望了,那保镖尾款也不打算拿了,决定抛下魏赞,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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