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东西在顺着脚腕往腿上爬。那毛毛的酥麻感告诉我,腿上应该爬进了什么虫子。果不其然,撩起裤腿一看,又是一只红褐色的大蚂蚁漫步在腿毛之间。
但比起刚才那只蚂蚁,这只的个头又大了不少。粗略一估,这红蚂蚁的长度跟冲锋枪的子弹差不多。子弹大小的蚂蚁,可以算是“蚂蚁王中王”了。脚杆随即一个蹬甩,将它抖甩下了地面。大个头的东西接二连三,见怪不怪,只是说,这蚂蚁竟然还会咬人,并且,咬起人来还真他娘的疼!
“咋了?”旗娃看到我又是嘶叫又是抬腿的,便问了我一句。
“蚂蚁子,”我将裤腿撩得更高,“咬人还真他娘的疼!”
裤腿掀开,我找到了痛源。一道红红的,如针眼一般细的口印,出现在皮肉伤,不疼才怪呢。
“对了,我那一包的装备,还搁在堰塘旁边。”王军英还在与黄班长对话。
口印虽痛,但蚂蚁还不至于咬死人。我用身上那未干的湿水,往那红印上抹了抹,平缓了一下刺灼感。
王军英的意思,是先回潭水边,捡拾好装备,再做打算。这种想不出办法,拿不出主意的时候,就更不能待下来什么也不做。于是,咱们准备先回潭水再说。
“休息三分钟。”黄班长说。
死摊一片的毛毯怪也没啥好看的,况且这玩意儿还散发着一股臭鱼一般的腥臭味儿。我们回头走离了几步远,坐下来喝着水。
期间,黄班长翻出了任务地图,默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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