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就会被团团裹住。
事实上,比起几小时前那些越军士兵的追撵,这张毛毯怪所带来的恐惧,要远甚于前者。不言重的说,那还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恐惧。我甚至想扔下冲锋枪,甩下背囊,丢下一切,撒腿死命的跑——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败兵的成语,或许是讲的这种心理吧!
回想起来,不论是炸碉堡,还是摸敌哨,都没让我这般惧怕。毕竟不怕子弹的怪物,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脑袋里多少受到了“冲击”。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那镶着千百根利齿的猩红肚皮,比黑洞洞的枪口,要可怕万倍!
我可以被枪打死,也可以被刀子捅死,但绝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
“光荣弹!”跑动中的王军英突然对我吼了一句。
光荣弹?恐惧与惊慌之中,一时间我没反应回来。随即心里一个咯噔,难道连这神通广大的王副班长也觉得逃跑无望,准备让我拉响光荣弹,和毛毯怪同归于尽?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光荣弹
“啥?”我回吼着,想确认一遍他的话语。
“我说,把你脖子上的光荣弹扯下来!”王军英吼答的同时,又往背后开了两枪,“赶快!”
真是把光荣弹扯下来?
不过,这一问的时间里,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对,想到了什么!
半秒之后,两眼放光,我领会到了王军英的意思。光荣弹是用来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这不假,但它好歹也是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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