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筒来。
昏黄的光线照射着周康生的头颅,他的头发几乎已经全部白了,下边的肉也显的白森森的。
秦凡看见他的后脑勺里确实有一道不过小指关节这么长的疤,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留下的,现在只是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
周康生的皮肉很薄,结痂的地方也显得有些透明,就好像手上微微一用力,那道口子立刻就会被挣破开来。
“周叔,你头上这道疤,应该是在山上的时候不小心弄下的,现在还疼吗?”
秦凡问道,用手轻轻地摸着两边的皮肉。
“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到下雨天就疼得厉害,而且我摸着这个地方像是鼓了一个包,你摸摸看。”
听他这么一说,秦凡只好伸手,摸上那个结痂的地方。
他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指尖下传来了异样的触觉,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
可当手上微微一用力,周康生立刻倒了一口气,整个人疼得冷汗都快下来了。
“疼……脑壳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钻来钻去的。”
看他疼得如此模样,秦凡根本就不敢随意下手,只好安抚着周康生先别动。
又让周水英出门烧两锅热水,自己待会儿有用。
“周叔,要是真有什么东西留在里面,这必须得取出来。”
“要不然以后随着血液流动,触及到了神经,更加难过。”
秦凡道,看着破败的小屋,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但瞧周康生这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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