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我苦笑着这样想。我已经沉迷进去了。
特别像摇滚这样的东西,一旦沉迷那就仿佛是毒瘾一样难以戒掉,每次用笔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尖和灵魂似乎都有着轻微的颤抖,颤抖的共鸣。
只可惜自己不会唱歌。
再这之后便喜欢上了鸡尾酒,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喜欢上摇滚才导致的,因为在一年之前我对鸡尾酒还只是文学上的欣赏而已。现在舌尖触碰到那种带着迷幻感觉的味道,真的整个人的感觉特别好。
富民子说,突然明白那些摇滚音乐人为什么嗑药之类的了,因为他们要追求更强烈的刺激来迸发灵感。
此言不谬。
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种很不“生活”的方式来获取。
大宝说,柏拉图说得对,痴迷于艺术的人容易伤害很多人。
他们其实都是很天真真诚的人。爱是真真切切的爱。厌倦也是。那些艺术家的风流韵事总是被人津津乐道。但真正能理解的又有多少?
多说无益,落笔即焚。
咳。最后那段似乎有点诡异了,那个其实讨论的是其他人来着,并不是汪峰。
我向来是把汪峰当做一个普通人来看的,当然是一个天才般的普通人。我试图揣测他的心境,在那种纸醉金迷、奢华晚宴、耀眼舞台等等一系列让人堕落的地方的他的心境。他说他是污浊的,每个人都是污浊的,但其他人没有权利去评判别人是否污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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