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声跳出来。
钟惟纵观了一遍歌词,轻蔑地笑了声。笑声在鼻腔发出,短促又蔑然,可笑意却是发自内心的。
她手指比常人长,敲击键盘的时候,能看见锐利的骨节。
——“写俗了,凛凛。”
她不留情面地评价,指尖却在抑制不住的心潮中微微颤抖。
*
温凛是第二天在机场看见的回信。
钟惟帮她标了一段出来,重点点评,说这段最俗。温凛坐在候机厅扫了几行,讪然别开脸,狡辩说她软文写多了,文笔现在就是这么俗。杨谦南从不远处走回来,递给她一杯咖啡:“一个人发什么呆?”
“我有吗?”温凛恍然回神,两手成拳,揉揉自己的笑肌。
杨谦南忍不住摸她的脑袋,嗤笑一声:“小东西。”
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喊她名字,净爱往她公司跑,当着她员工的面问:“小东西哪里去了?”,她招来的几个实习生起先都不敢回答他,怕由于对老板不敬挨批。后来胆子就大了,在公司茶水间里都敢凑一块儿窃窃私语,八卦她们老板的情夫。明面上是耻笑,背地里满是歆羡。
温凛接下那杯咖啡,当一只任他执掌的小宠物,单手抱着他的腿,靠在他身上喝。
杨谦南手指梳着她额角细碎柔软的绒毛,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家里院子的景观池找了人翻新,水要全部换一遍,他佯装责难:“是不是没少往里面倒药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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