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被程咏絮一安抚,乖顺地蹲坐在那。颜舜华得了程咏絮示意,上前摸了摸大狗的毛毛——又顺又滑!颜舜华说:“它真可爱!还能救人,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贪狼听了颜舜华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颜舜华的手掌。
沈云初的心登时提了起来。
程咏絮看在眼里,说道:“贪狼很喜欢晚晚。”不仅让颜舜华摸它,还主动舔颜舜华!
贪狼的舌头都快比颜舜华的手掌要大了,颜舜华却一点都不怕。她兴致勃勃地说:“永旭哥哥,它的牙齿真尖,白亮白亮的,看着好像经常用骨头磨牙。它是不是狼啊?”
程咏絮面色古怪:“舅舅说有一半是。”
颜舜华明白了,这是“混血儿”。就像马和驴可以生下骡子一样,狼和犬能杂交也很正常。颜舜华眼睛亮晶晶:“好漂亮好厉害啊。”
贪狼顿时站了起来,尾巴直直竖起,向颜舜华炫耀它漂亮的皮毛和高大英武的身姿。
程咏絮笑了:“晚晚,看来贪狼它真的特别喜欢你。”
此时屋门开了,一名文士从屋内走出来,年约四十七八岁,留着美须,剑眉星目,瞧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相当俊逸的。颜舜华一眼望去,差点没认出来。等她看仔细了,才确认这文士是骆宜修,东华郡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也是当朝大儒。别看骆宜修年纪比程应星小,名气可比程应星要大得多,朝中不少人都是他提拔上去的。
骆宜修看不惯顾成晁,没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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