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烧起来不见烟,反倒有着淡淡松香。珠圆和玉润上前,将沈云初的风帽和披风取下,放到一边。
沈云初望着颜舜华。这一系列举动,可没让他忘了刚才的问题。颜舜华爱玩爱闹,什么事都喜欢掺一脚,可她虽然从小喜欢叫人读书给她听,却也还没到足以与人书信往来的程度。
颜舜华瞧出沈云初眼底的怀疑,娇俏的鼻子微微皱了皱,唇角也不高兴地撇下,一脸的不服气:“云初哥哥你瞧不起人。”她眼睛亮亮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云初哥哥你去书院那么久,我早就能写很多字了!”
沈云初听颜舜华这么一说,觉得也对,本来颜舜华底子就不错,学个两个月能写信了也很正常。他温声道歉:“晚晚说得对,是我不对。”
颜舜华这才满意,不再绷着小脸蛋儿。她半真半假地说:“其实写信来的人我不认识。”
沈云初眉头一跳。
颜舜华说:“我听人说,有个人住在京城慈孝寺,咳血咳了几个月,一直没好。我想起道长爷爷跟我提过,我们这边有一味药叫‘血见愁’,看着不起眼,也没在本草里面出现过,但对血症非常有效。”她目光灼灼,没有丝毫心虚,“所以我就叫卓然采了一些,托镖局的人送到慈孝寺。”
只要有钱,镖局的人不会介意跑这一趟。
沈云初听了这番原委,已经信了大半。他没追问颜舜华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地送药到京城,他了解自家表妹,自家表妹好奇心最强,同情心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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