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活人居住的村庄,只要斯塔克能找到一台收音机,当然发报机就再好不过。无论什么品牌新旧程度,他都能将信号发射器的电波放大至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如果有网络的话,他甚至都能直接联系上美利坚的总统。
马灵珑选择的方向,正是前往沙漠中的小镇的路,很远,但不是遥不可及。她预计如果中途不发生意外状况,他们应该可以在三天后抵达目的地,至多四天,他们准备的食物不算多,省着点吃也许够两天的,因为拖行太重会影响行程速度,而且食物也会坏。
小镇是蝙蝠找到的,它是厉害的寻路专家,小蝙蝠不需要完全依靠翅膀飞行,它能从这头瞬间移动到十公里之外的地方然后又回到原地。
马灵珑把小蝙蝠装进衣服口袋,用棕榈叶盖住它的小脑袋确保它不被太阳晒到。
在第六天的清晨,他们上路了,马灵珑还从树上割下两片棕榈叶当他们的遮阳工具。
绿洲虽然安逸,但没人想永远停留于此。
第一天的行程还算顺利,他们翻过了几座高高低低的沙堆,顶着没完没了的烈日前进,没有谁中暑或是晕倒,好兆头。而且有斯塔克在,沿途还是很热闹的,一点儿都不寂寞:“你不喝水吗,巧克力特工。”
斯塔克一直怀疑马灵珑是军方派来的帮手,但肯定不会是中国的,他偶尔走在马灵珑的后面,偶尔是旁边。这一路几乎话语不停,光是揣测马灵珑的身份就做了起码二十个以上的假设和长篇分析,“我们已经走了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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