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他这个朋友电商生意做得大,各方面的包装都很完美,安格斯收到之后特别满意。
本来项链还没打算送出手,不知道什么回事居然不小心和手链落在了一起,真是一大失误。
谢朝瞪了安格斯一眼:“别看我,反正我不会戴的。”他抻长了脖子,严词拒绝。
安格斯抽走项链,垂下眼睑:“那就不戴。”
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不着急。
谢朝“啊”了一声:“你这不是送我了,送了就是我的了,就算我不想戴,那也是我的。”说着,劈手夺了回去。
安格斯点了点头,不多做纠缠。
谢朝挺喜欢这设计,精巧别致,若不是太花哨,他约莫会上手戴一戴,倒是没有往情趣用品想。里头的玉石也很漂亮,像玻璃珠一样,晶亮惹眼。
他往手上缠了三圈,正好。金色的镂空铃铛衬得肌肤暖白如美玉,大红色的绳子看着就富贵,金色更是相得益彰,但谢朝戴上也不违和,倒显得他像个贵公子。
“咦,你这狗链估计套在脚脖子上合适。”谢朝忽然说,脚上估计能绕个两大圈。
安格斯的目光滑到谢朝的脚腕上,刚回了房间,他穿的是拖鞋。
酒店拖鞋只有前头一部分,包着脚趾和小半部分的脚背,后头全露着,谢朝凸出来的脚腕骨圆润白皙。
安格斯喉头一紧,突然觉得戴在脚上也很性感,似乎更有禁欲闷骚的味道了,尤其是铃铛在走动之间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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