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的美妙鬼狐故事,悄无声息地湮灭于时间长河中, 甚至未有诞生的机会。
这世上知道蒲公的, 感慨由他引发的惨案更远远甚于他那残缺的短文。
刚知道灵书是怎么回事时, 程尘不过是事不关己地感叹一声, 蒲公有多少有趣的故事未见天日,大蓝星的人们没眼福,心里未必没有窃喜自己有发挥余地的小心思。
历经波折之余,更是靠着蒲公的遗作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程尘下定决心要弥补这个世界蒲公的遗憾, 借中秋“文汇集”的好机会,让老先生的名著“重见天日”,得以补全。
与陶渊明等“不知名先贤”可以任程尘瞎掰“先贤残篇”不同,蒲老先生在此界历史上小有名气,文章脉络和数量一清二楚,想再弄出些“蒲公遗作”, 这个操作难度就略大。
好在华国的文物、埋藏物等相关法律比较“配合”。
与种花家不同的是,华国合法得到的(并非盗墓等非法手段)埋藏物,如果原来属于“无主”之物,排除直系后人继承可能后,是承认发现者私人所有权以及土地所有人部分利益占有的,并不是埋藏物一律归国家所有。
当然珍贵的文物仍然有“国籍”,不经允许绝不许流出国境外。
蒲公遇难的那个山坳坳,荒僻得一塌糊涂,本人又根本没直系后人。
所以么……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镇国安大师在蒲公遇难遗址悼念时,偶然发现了“蒲公遗作残篇”是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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