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他们干嘛叫我的名字啊?我记得昨天晚上我在宿舍里睡觉的,根本就没有可能去公安局作案,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关讯和这位警察,关讯依然没有说话,另外一个警察则是说:那你有办法证明你有不在场的证据么?
我说那个出租房有监控录像的,一定可以看到我当时有没有出去,关讯在这个时候终于开口了:那也不能就证明你没有离开,很多时候一个人想离开一个地方是很容易逃过摄像头的!
我真的无语了,好像关讯他们是故意要坑我的一般,要不然干嘛都说的就是我干的一样啊,尽管那宿舍的录影不太行,但关讯依然给我联系了那个房东,去到他那里把录像放进去后,看到我自从晚上8点进去后就没有出来了,而公安局出事的时间是晚上9点。
关讯说这个可以暂时免除我的嫌疑,但如果没有新的进展,我们还是会找你的。
我当然知道,现在我还得回到公安局拘留24小时才可以出去,这夜我终于睡到了在公安局的床,妈的,你不说,这种感觉还特别的不知道怎么形容。
我说啊刚才不是已经证明我没有嫌疑了吗?现在干嘛还要拘留我,这到底怎么回事?法律应该没有这条规定啊。
四面都是洁白的围墙,根本没有任何的装饰物,在床铺上就一个枕头和被子,我躺在上面,或许是心理作用吧?好像感觉有许多人在窥视着我一般。
我想这不会是那些死去的警察吧,我在进来拘留室的时候,挂在脖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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