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上,哪怕是后来到了余家我也没有摘下过。
忘了听谁说过,玉戴的时间长了是有灵性的,不管什么时候看见它,我都觉得它属于我,而我也属于它。
几年前我跟沈嘉安正热恋的时候,他送过我一条钻石项链,我收到之后很感动,很欢喜,也想要用同等的东西去回报他。
只是当时我没有什么钱,又跟余家闹僵了,因而根本买不了什么太高档的东西。
我思前想后,脑袋一热便决定把戴了这么多年的玉佩送给他。
对当时的我来说几乎相当于付出了自己的所有。
当然了,过程看似轰轰烈烈,结局却很惨淡。
沈嘉安没有收我的玉佩,他冷漠地跟我说了分手之后,不出多久,便跟我的外甥女在一起了。
我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就拿着这块玉佩去典当。
典当铺的老板,也就是王老板,看了我带过去的东西之后,问我想要多少钱。
我说不想要钱,我想要看看一个男人的心。
为什么能那么狠,那么硬。
几年的感情可以毫不留情地挥斩,半点不见留恋。
王老板听完我的近乎荒诞的话,脸上却并没有显出任何的意外和不耐,或许他平日里已经见惯了我这样古怪的客人。
反正到最后,他说,他可以帮我保存一段时间,不会对任何人出售,而我随时可以取走。
最初的那段日子,我差不多三天两头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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