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也。
法只是一条路,如果众生法过于注重法,就会导致死板与固定,最终沦为“平庸”的功法,而没任何突出特色,不过是一门进阶快速的功法罢了。
而功法是怎么来的?众生创造的。
你,我,他,她,它,甚至是祂,皆为众生一员。
佛家认为,众生指的是还在生死之间流转,在有色界沉沦,又爱又恨,有情有义……的普罗大众皆是众生,众生是世间百态,世间百态是众生相。
但这恰恰大错特错,众生不单单是在苦海中的生命,还有哪些离开了苦海,孤高的脱离凡尘,在高高的九天之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佛神魔。
众生的“众”是如何组成的?下面的两个人指的就是沉沦于苦海中的众生,上面的“人”指的是少数超脱于苦海之外的仙佛神魔,这就是众生。
这世间的一切,都是由众生创造的,也都是为众生所用的,天地万物为了众生而生,因为众生而亡,这是轮回,亦是宿命,而众生就是那核心部分。
法是客观存在的,但因为众生才能由抽象变为具体,没有众生,法不再是法,也没有任何意义,没有人去领悟,没有人去参悟,法之中的无上真理诞生出来又有何用?!
这才是众生法,既然众生创造出了一切功法,能够领悟时间一切奥秘,洞察宇宙洪荒万般真理,明了天地玄黄十方世界无尽知识,那么为何要去修“法”,而不去修“众生”?
不,“修”这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局限,变强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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