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好不好?”
女儿长大了,俏生生的模样儿,就像当年他骑马出塞,于茫茫草原上,于羊群中一眼看到的那执着牧羊缏的姑娘一样。
只那一眼,包氏便勾走了他的心,他单枪匹马,从民风野蛮凶悍的草原部落里把她抢出来,在兵营里亲自给她洗脸,给她换衣服,到如今他还记得自己是如何耐心教包氏每天洗澡,吃饭不许手抓,要用筷子,言语不通的两个人,他像养孩子一样养她,到如今眼看二十年,她生的女儿,比她还漂亮,更难得心地善良,当然,也更招男人喜欢。
女儿已经大到他不能抱,不能揽在怀里安慰,陆高峰拍了拍陆敏的肩膀,说道:“麻姑,你姑母小的时候向往塞外草原,向往明月天山,曾在十五岁那年跟你二叔一起跑到土鲁番,过了整整两年才回来,爹在想,若你也想出去走一走,爹正好带你娘回瓜州探趟亲,咱们全家一起走,好不好?”
长安虽好,毕竟不是故乡。包氏离家太远,生气闹别扭的时候没有娘家可回,只会坐在窗前痴望窗外那轮明月。
离家十五年,他也该带包氏回趟故乡了。
陆敏随即明白过来,父亲是怕她会受到赵穆无止尽的纠缠,想带她远远离开京城。
她点头道:“好!”
父女俩要回家,走到了大门上,陆敏忽而问道:“爹,那我哥哥的学业怎么办?他明年还要参加秋闱考举人了。”
陆高峰停了片刻,忽而哈哈大笑:“就他那半瓶墨水,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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