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这样的例子。尽管已经被判定为脑死亡,却又活了好几年,期间还长高了。对此,移植医疗推进派反驳说,那都不是真正的脑死亡,没有进行过正式判定。不管怎么说,总有这种例子,对吧?但是我认为,在法律上认定为脑死亡状态的案例并不少见。从判定标准上说是脑死亡了,但其实大脑还残留着一部分功能。而瑞穗小姐——令嫒恐怕就是这样。”
“既然残留着一部分功能,岂非不能称之为脑死亡?”
近藤耸了耸肩。
“您果然是误解了。不过也怪不得您,因为脑死亡这个词本身就包含着许多谜团和矛盾。”
“此话怎讲?”
“脑死亡的定义,是大脑全部功能停止。判定标准,是确认上述定义。但那只不过是原则罢了。因为对于大脑,我们并非全知全解。在哪儿藏着什么功能,还完全不了解。既然如此,要怎么确认全部功能停止呢?”
“的确。”和昌低声道。
“您或许也知道,脑死亡这个词,是为了器官移植而造出来的。1985年,厚生省竹内班公布脑死亡判定标准,将符合标准的状态称为脑死亡。确切地说,这是不是等于全部功能停止,是不清楚的。所以,也有人说判定标准错了。那些反对脑死亡等同于人类死亡的人,其意见也大致如此。”(注:竹内班,指的是厚生省的脑死亡研究班,班长为著名脑外科医生竹内一夫。所提出的标准也被称为“竹内标准”。)
“我觉得这话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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