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一抽:见过碰瓷的,还真没见过这么去碰瓷的。胡百万有钱,在原书中他可算得上是北地首富、富可敌国。
最要紧,是他在出了人命官司之后,被官府查抄过一次家产。
换了别人,陡然间倾家荡产肯定从此一蹶不振,就算再度富裕也只能是个小富之家。可是胡百万沉寂了两年后,又一次重新成为了当地富人,而且比之前还要土豪。
凌武要去碰瓷胡百万,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他的钱。
王府中开支不断,仅靠朝廷俸禄必然养不了门客三千,而府中藏着那么多的奸细,吃穿住用上处处掣肘,所以恭王想到了胡百万。
这人被抄家之后都还能咸鱼翻身重登富贵,可见有些开源节流的手段。
正所谓瑕不掩瑜,他那点对书画文墨的小爱好,在恭王的眼里也就不足为挂。而且在原书的剧情中,这位胡百万先生,确确实实为恭王府赚了很多不可思议的银粮。
只是……
江俊皱了皱眉,靠在凌武怀里、漫不经心地把玩他的手指,只是这胡百万,不正是将恭王牵扯入一场浩劫的罪魁祸首吗?
眼瞧着张千机已经去布置,江俊想了半天,还是只能选择三缄其口。
毕竟他看见的是剧情里的“胡百万”,正如他活下来之后这个辣鸡剧情被迫做出了很多改变一样:谁知道现在的这位胡先生还会不会作妖,搞出那个“千古冤案”。
就算他现在能提前告诉恭王小心提防,他也解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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