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疯狂的女人,令人畏惧的情人。可这丝毫不妨碍她美得倾国倾城,不可一世。
我爱你,所以我要你的命。
这句话,可以概括这部戏的主要内容了。
也许,这是奥斯卡王尔德对自己爱情的映射,这个天才的作家,是众所周知的同性恋。他不幸地生活在一个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年代,被人控诉与男子有伤风化的结合,最后名声扫地,潦倒的死去。他在监狱里写下了这部从头到尾都古怪的一塌糊涂的戏剧,借角色的口讽刺着这个肮脏的世界,笔下宁可杀死对方也要占有他的莎乐美,就是他情人的化身。
癫狂的莎乐美,骄傲的莎乐美,放肆冷酷的莎乐美,她踮起脚尖,下令要士兵砍下爱慕的人的头,送在银盘子里端上来给她。在看到头颅的那一刻,她又疯狂地亲吻他的嘴唇,倾诉着她求而不得的爱意。无论是从角色的复杂程度还是挑战性来说,顾阳都跃跃欲试,迫不及待。
他又一次被安排了地狱一样的训练,这次比上次还要辛苦。他要学习女人走路的姿势,学习她们那个世纪抬手扬扇的样子,他要画上艳丽的妆,跳最诱惑的舞。他要让众人为他倾倒,因为这对莎乐美而言,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之事。
在一次次的练习中,少年逐渐陷入了戏剧。他会在休息时望着全身镜,看着自己日渐不同的眉眼,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上苏醒过来了。
“你要很诱惑,很妩媚,要让人们看你的第一眼,就心跳加速,脑子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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