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非常好看,吸引了不少目光和赞叹,这是他最引以为荣的地方,特别是在约翰尼看过来的时候,他不由得意起来。
“夜莺在空中飞过,飞向玫瑰树。”
少年声音轻柔地,不容置疑地打断了汤顿的话,他微笑着,同样摆出了一个优雅的起舞姿势,手臂间形成一个巧妙的弧度,美的恰到好处,那根本不是三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感觉——
苏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那玫瑰树,在那里,即将死去,安静哀伤,我向它飞去——我要它的玫瑰花——我看到了那根刺,在月光刚刚落下的时候,我要用我的胸膛贯穿它,用我的心血染红它,这样,就能开出最美的玫瑰花了。”
轻柔的,甜美的,像是花瓣掉落一样的声音。那段台词,不算长也不算短,可被他轻轻地念出来,就像一首押韵的恰到好处的诗,他的每一个吐字,每一个咬音,都那样恰到好处,完美的无以复加。
“那是,玫瑰树啊。”
顾阳走到汤顿身边,捏住他的手臂,像跳舞一样按住他僵硬的肩膀,他的动作是优雅的,好看的,明明非常简单,却情不自禁地想要去看!
相比之下,汤顿的动作就显得繁重,冗杂了,好像很多余,根本没必要这样。不对,他明明是好的,是受人欣赏的,可是和顾阳比起来,总差了那么一点东西,就像是原画,和原画的临摹。
那个东方的少年,就是一只活生生的夜莺,他站在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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