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道德经讲义

第31节(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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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用。这即是“两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为下”之义。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太上告示天下:无论大国小国,皆当以卑(bēi)下之德自处。大国无慢下之患,小国无傲上之忧,彼此怀德顺道,天下必无事而太平矣!

    道无尊卑,德有大小。道之尊,不以国之大小而尊;德之大,不以位之尊卑而大。有道德者,法天地自然之理,体无为自然之化,心普化万物而无心,情顺万事之情而无情。小大相忘,人我不分,浑然一体。心德湛然,不存物欲之私;天理纯备,不起好恶之见。处于上者,如天之覆,无所不容;处于下者,如地之载,无所不纳。到此天地,虚心忘己之道,无往而不妙感;以静处下之德,无往而不妙应。天下之国,虽不求兼蓄,却未有不能兼蓄者;虽不求入事,却未有不入事者。此章经文之义,即在于此。

    推及到修身之道,其理未尝不同。人身中性命真常之理,未尝不是大国小国之义。身中阳施阴受之妙,未尝不是牝牡之理。比如乾刚坤柔,性属阳而命属阴,尊者自当尊,卑者自当卑。阴静阳动,动则舒张,静则吸聚;动则自当动,静则自当静。阴阳配合,各得其理,此即一身内两国相安之道。倘若不然,或阴阳失调,或水火不交。身中之神气,必致乖张;身中之五行,必致错乱。这就是大国不能兼蓄,小国不能入事,小大失正,必然会有家国倾危之害。

    修行人应当低心下意,绝其人我之私,去其无明之妄,内忘于己,外忘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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