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不但制天下有自然之道,世间一切事物皆有自然之道。大至国家天下,小至日用家常,乃至人的一行一随,或呴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皆含有自然道性之理,也都有其各自的个性特征,及其内在的自然规律。所以做人处事,桩桩件件,当思悟其理,不可莽撞妄为,不可强执己见,不可强求一律,而应当尊重人事物的自然属性,随时顺势,方合自然法度。倘若强为强执,勉强作为,那样必然是在行动之间,就有隐患跟随其后。若欲呴之以暖,必有寒随之以吹;若欲恃之以强,必有弱者袭之于后;若欲载之以成,必有隳者毁之其败。此皆是一阴一阳、一正一反互相作用的物力所然,是事理气势之不可避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天下之事,只有无为自然,才是从根本上避免偏差失误的唯一途径。一个人无论多么聪明智慧,只要动了后天识心,即使你用锦囊妙计,或是用后天有为做得天衣无缝,也仍然不是自然之道,必有违背客观自然规律之害。这就是人的后天知识及其行为的局限性,此正应验了常言所说的“人算不如天算”的正确性。
由此可知,无论治身治家,也无论治国平天下,再好的有为之方,再英明绝伦的治世者,远不如无欲无为的用中之道。一个智慧的领导者,无论其地位的高低,权利的大小,只要具备厚德,并能顺其自然之道,上不违于天时,下不逆于人事,不动心用神,一切惟以神用,以先天驾驭后天,后天服从先天,则可以归于自然自在矣。倘若不然,行者必有随,嘘者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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