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时时明,物物明,明与明相袭相承。能如此深悟大道之妙,明此至善之旨,得此无穷之妙,就是得道之“要妙”。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说凡用后天识心为善者,虽也可称之为善,但不可谓之大善、至善、真善。前辈云:“有心为善不为德”。只有在无心状态下的“无为而为”,在神运情况下,性体才能造福一方,做大善事、大好事。诸如调整生态平衡,在自然灾害中救人济物,帮人解厄避凶,助人调治疾病,救度人心等等。在这种别人不知不晓的隐态状态下,做了善事别人也不能感谢,这才是真善大善,无往而不具其善。
古有“大方无方,大用无用”之论。所谓“大方无方”者,就是不去不来,没有远近,不局于大小,无方无所,不囿于境域。“大用无用”者,就是无为状态下的性体之用,就是大道的神运或用神。大德之圣人,遇事致宜,因物处物,不显其妙,不见其迹,以一身而体天地之道,以一心而通万物之理。不待后天身心的操作运用,而开者无所不开,闭者无所不闭。从未计谋筹划,而当结者则无所不结,当解者则无所不解,一切皆在无形中自然完成,毫无后天造作的痕迹。此等妙处,推之于人,而人人无不宜;施之于物,而物物无不善。存之治己,亦有益于人;用之善人,亦在善己。故己之明与人之明,可明明相袭于无穷。人若能领悟此理,不溺入人欲之私,不用后天人心去造作,即可知所谓“大用无用”,则是无所不能用,无处不可用。堪与大方者,同其大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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