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仰、所追求的境界。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都要求做人要达到至善,生活行为要做到至美的境界,为做人学道树立了一个美善的架构。这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做人便无所遵循,无正确的人生导向。但是作为修德证道,修到一定层次,则要明白道本为一之理。即“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以主观意识之心所为的美与善之道,一落入后天痕迹,即已染上不善不美的灰尘,因为其中已掺杂了私心有为的成份,而使美与善失去了天然的纯真。
修真人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可过份偏执。即使偏执于真善美,偏执于仁义道德,也会求益反有害,求德反损德。盖因性中仍有尘,难入真道境。故人常说:“爱美成癖(pi),癖好是大病。”爱美,是享受欲的必然趋向。向善,是要好心理的自然表现。“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作好事”,都是上古时代的道化与德治,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在今日物质第一的世界里,要真正实现这种理想境界,还需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太上从第一章至本章的大段阐述,从形而上道的“无名”开始,一直到形而下的名实相杂,再到“同出而异名”因果相对的道理,自始至终,都是要人勿偏执一端,莫陷入执着。
修道者为了追求真理,又必须先立起一个目标,在主观意识中建起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由有入无,执两用中,方合道义。道就是佛家所说的“真如”。真者如也,如其真也。如果把“真如”确定在美善的范畴,这个“真”也就不会如如自在了。这是修真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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