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这么自由自在地在我家里住着,困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玩游戏,饿了就到楼下找点吃的,他甚至连碗都没替我洗过一次。虽然他长得很好看不错,可是他怎么看也是个男的啊,如果他是女的,也许我可以忽略他很懒惰这个缺点,将就着就取他当媳妇了吧。毕竟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缺点,虽然他懒了一些,可是他很安静,这点很重要。
但是他是个男的,所以一切都不成立,我这个单生男性,不能无限度地纵容另一个男性在我家里蹭饭。
“你从哪里来的?”我不好意思问他什么时候走,于是只好迂回一下。
“前一站吗?f省啊,离这里蛮近的。”那家伙正没精打采地往嘴里扒饭,好像没睡醒的样子,实际上他昨晚八点就睡了,因为我要用电脑,然后一直睡到今天早上十点。
“你接下来打算去哪啊?”我还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问他打算什么时候走。
“没打算啊,走到哪算哪了。”他还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哦。”没办法开口赶人的我只好选择沉默。
过了一会儿他好像终于回过味儿来了。“咦,你刚刚是不是想问我打算住到什么时候?”
“啊?恩”这么久,我一碗饭都快吃完了,几乎把这个话题给忘了。
“哦,我可能还得住一阵子,前几天我在路上碰到几个坏家伙,被打伤了,你看这边还淤青呢。”他扯开大大的领子让我看他胸口,果然,在一片白皙的皮肤上,有一小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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