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送给荷兰人的河豚鱼(第一更,求订阅)(2/5)
公司开放。
达成这个协议,甚至授权东印度公司销售西洋公司的商品,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大明船只在南洋海域的自由航行。
之所以给予东印度公司商船在大明沿海的自由航行权是为了换取大明商船在南洋海域的自由航行权,也是为了结束大员问题造成的“误会”。
想要在南洋殖民,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商船就是必须面对的危机,虽然朱国强有足够的自信在大员击败他们,但是将战场转移到南洋海域,就没有什么胜算了。况且在历史上,荷兰人在被郑成功击败后,就是通过不断的袭击郑家的商船,让其不得不退出南洋。
这种持续性的海上小规模冲突,极其不利于大明的海外拓殖,尤其是在湄公河三角洲等地的殖民事业。
现在大明所需要的是什么?
是向南洋殖民!
在这一大前提下,与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谈判解决双方问题,就是最好的选择,况且,荷兰也不是大明在南洋扩张的主要对手。荷兰不过是“海上马车夫”而已,就是一“赶大车”运货的,作为一个弹丸小国,荷兰根本并没有多少力量可以用在在海外扩张。
甚至就是现在欧洲各国在亚洲的势力同样也是微不足道的,现在正是欧洲各国彼此之间互相攻伐的重要时期,还没到一门心思瓜分世界的时候。
而他们在亚洲的势力范围,说白了,不过只是建立了一些据点式的殖民地,就像荷兰,也就是在爪哇岛上占据了比较大的地盘,建立了巴达维亚城。至于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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