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全是血水混合物的鹰眼,口齿有些不清,但语气却很坚定:“身为一名剑士。
我绝不允许在自己还能挥剑的时候认输。只要还能挥剑,我就有赢的可能性。
并且,目前为止我击伤了你六十五次,你只击伤了我三十三次。按照我们先前的约定,点数占上风的是我。”
刮痧、修脚与罗克那一记险些顶死鹰眼的飞膝撞,在点数上都只能算作1点。
“想要拼点数获胜,你也要能坚持到三个小时结束才行。”罗克冷静道。
就鹰眼现在这状态,能不能打赢桃兔祗园都不一定。大将候补桃兔连本·贝克曼都打不赢,菜批一个。
“距离三个小时结束,只剩下97分钟,而你这种状态,又能维持多久?”
鹰眼仍旧坚持要继续打下去,眼神坚毅,说道:“我会撑到97分钟之后,然后获得这一场决斗的胜利。”
罗克撇撇嘴,这大概就是所谓剑豪的坚持吧。
原剧情中的索隆是这样,此刻的鹰眼也是这样。同样面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同样宁死不退。
“真是个令人尊敬的对手。”
罗克缓缓抬起一只手,指向鹰眼,轻声道:“我会在这一击就解决你,超·神罗天征·改。”
两人此刻所处的位置,在马林梵多的边缘,鹰眼又是背靠大海,这就给了罗克用出神罗天征的条件。
电磁力与查克拉汹涌而出,化为不可视的斥力层,掀飞罗克身前的地面,势不可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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