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薇不懂匕首,但还是识货的,这必定是好东西。所以她将匕首放回鞘中,递给赵瑾之,“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我留着已经没用了,白放着而已。”赵瑾之道,“你现在生意越做越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麻烦。有个东西防身,也让人放心。这阵子我在你这里用晚饭,也没说过劳烦的话,饭钱更不曾付过。你心里若是过意不去,只当是我付了饭钱就是。”
清薇道,“这饭钱,就是在锦绣楼,也足够吃一年了。”
赵瑾之便含笑道,“既如此,我也在你这里吃足一年,用这匕首抵账,如何?”
“也罢,我将来的席面,卖得只会比锦绣楼更贵。”清薇想了想,还是将匕首收了起来,“多谢赵大哥。其实我也正想物色这么个防身之物,只是总找不到好的。”
“不必客气。”见她收了,赵瑾之才坐下来,继续喝粥。
清薇将匕首抓在手里把玩了片刻,又问,“我看赵大哥平日佩的是剑,想必剑法十分出众。只是你师父教的又是拳,不知剑法和拳法,赵大哥更擅长哪一个?”
第27章 百步穿杨
“什么才是赵大哥最擅长的?”清薇这样问。
赵瑾之闻言, 却只是一笑,“这两样都不算擅长, 不过勉强不惹人笑罢了。”
清薇微微挑眉, “这样说来, 赵大哥擅长的另有其他?”
“你要是感兴趣, 明日可以带你去看看。”赵瑾之本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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