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惊惧地看着她。
于丽卿这才缓缓地站起来,即便年过五旬,身段依旧保持地跟少女一般,纤细的腰身不盈一握,相较于年轻时代,反而现在的她更显清丽。
“当年我怀着你的时候,还没结婚,”于丽卿轻哼了一声,大概也是在鄙视当年的自己,怎么就能那么傻呢,不过是男人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叫她轻易献了身。
“那个年代未婚先孕,会被所有人唾弃,何况我还是个军人,在文工团里,”于丽卿看向窗外,这么多年,她从内地到香港,从香港辗转去了加拿大、美国,可曾经的青葱岁月,是最难忘记的。
孟清北依旧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她不敢想象,当年居然是她换掉了自己和言喻。
不,不只是她和言喻,还有另外一个,和她们一起出生的孩子。
她说:“所以你就把我和言喻调包?”
“不好吗?让你当孟家的大小姐,总比让你当私生女好吧?跟着我,你只会被我送回我那个破破烂烂的老家,父母和家里一大帮兄弟姐妹,就像是吸血鬼一样,狠狠地盯着你。不过一个月那么点儿津贴,他们也要挖空。你想过那样的生活?”
于丽卿回头,嘲讽地看着她。
孟清北突然抖了一下,别说是过那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她就觉得恐惧。
她的童年是公主裙、钢琴,出入都是小轿车,每年夏天的时候,他们家都要到北戴河去避暑。她跟着爷爷见过的人,都是肩上扛着将星的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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