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腿软了,也没有犹豫,很容易就把所有杂念都摒除出大脑,跟在傅展身后,蹑着他们的脚步追了出去。
喧闹的歌声和欢笑声在地下道里很吵,三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宛若酩酊大醉的酒客踉跄前行,他们身后,有两个人无声的跟着,越走越近,这场景很像是恐怖片——但事实上身处其中的当事人,一方一无所觉,另一方则并不觉得恐怖。
在黑暗中跟人是什么感觉?也许这是门技术活,不过其实下水道是很理想的练习环境:这里很幽暗,目标们是唯一的光源,这里也很嘈杂,足以遮掩他们的脚步声,目标的情绪很兴奋,自动步枪被扛在肩上,他们正有说有笑,满载而归。谁也没想到在工人全部下班之后,还有人蹲在这里跟踪他们。李竺一开始还拉开一段距离,后来索性越走越近,她体重轻,穿着质量良好的运动鞋,跟到十步以内他们都没任何感觉。
傅展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他很谨慎,不会跑到前头——昏暗环境下,跑在枪手前头只会让两人都陷入危险,她的枪法可能相对更好,他也够大胆,居然就让她做前锋,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只会用枪,傅展还能用点别的武器,他是比她细心,可能本能地总在观察四周环境,刚才那么短的时间都发现桌上有东西能用来当武器。这个优点她得记住学习。
十步是很近的距离了,对方也是在大摇大摆的走路,对于射击爱好者来说这也不存在任何难度,李竺举起枪,瞄准三人中排在最左的那个——他的步枪还拿在手里平持,另两个都扛到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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