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骆秋芳在案发当天中午失踪,直到次日凌晨被扔进江里还活着,期间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人身拘禁只能是发生在杜家。而这段时间里,杜卫东肯定是回过家,又或是根本一直呆在家里,绝不可能会对儿子的罪恶之举一无所知。可是他不但没有报警,显然还帮助儿子去江边杀人抛尸。因为池清清看见涉案车辆中坐着两个人。
为了证明这一点,警方将从外环路至南郊江岸抛尸点的几条路线全部标注出来,再逐一调阅这几条路上的所有监控摄像头,果然发现这辆蓝色雪铁龙一路往南疾驰而行。而它最后出现在南郊某处路面监控中的地点,与抛尸点不过数百米远。
那么多个监控摄像头中,有好几个清晰拍到了杜卫东与儿子杜斌一起坐在车里,他参与了儿子的罪行是板上钉钉无从抵赖的事。
第47章
警方在搜查杜家的过程中, 不但进一步确认了骆秋芳就是在杜家遇劫遇害的。而且相关证据还显示,杜卫东不仅涉案,而且还并非儿子杜斌的从犯,反而是本案的主犯。
一来, 警方在杜家厨房的水槽下方找到属于骆秋芳的三件金饰。显然他们父子俩短时间内不敢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变卖,怕会引来警察的追查。
二来,鉴证人员利用发光氨在杜家内外都鉴别到了血迹。尽管时隔多日, 当初流过血的地方早已经被清洗过了。却依然瞒不过灵敏的鲁米诺试剂——淋漓血痕的蓝光反应,从杜家大门口一路亮到楼道外四五米远的地方后戛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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