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呢?”
“青春岁月中最让人难忘的是什么?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那肯定是初恋。如果骆秋芳当年在s市有过一位初恋情人,那她这趟回来的主要原因没准是为了见他。”
雷霆难以置信:“可那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了,一个女人真的会对四十年前的初恋情人念念不忘吗?”
“为什么不会?要知道女人是感性的动物。骆秋芳当年在s市过着寄人离下的生活,舅妈一定对她不好,所以后来才会为了一笔彩礼钱硬逼着她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人。如果没有一个初恋情人留在这座城市,那么这座城市还有什么可值得她跑回来缅怀的呢?”
顿了顿后,池清清又继续往下说:“而且我相信,骆秋芳和她丈夫的婚姻生活一定也过得不会幸福,因为她当初是被迫嫁给他的,这样的婚姻注定没有幸福可言。而婚姻越是不幸福,女人就越是会怀念最初的所爱。所以骆秋芳在丈夫病逝后选择重返s市,除了缅怀青春岁月,我个人觉得她还很希望能藉此机会与初恋情人重逢。”
“如果骆秋芳真有这么一位初恋情人,那她跑去复兴中学没准是想要打听他的下落,也许他们当年是同学。可是四十年前的人与事,现在的校方应该也提供不了什么信息或线索吧。”
池清清大胆假设:“会不会他现在就在那所学校工作呢?可能她从表弟那里听说了这件事,所以一出门就直接找去了。”
“可是宋庆生说骆秋芳只向他打听了一些老街坊的现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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