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让我去中国,拜托,我对那个国家,现在已经不大感兴趣了!
上课得时候,偶尔有老师拽两句中文,我竟然奇迹般得能听懂,我们学校有个校花就是中国人,我们能对答如流,这真怪异,我压根儿就没学过中文。如果说是上帝对我被摔伤后的一种恩宠,我还勉强能接受,好吧,听懂一个国家的话语,算不上是异能,我是个正常人,绝对是个正常人。
可是,为什么我左手写英文的时候,右手可以同时写中文,而且,写中文那些方块字,对我来说,竟然一点也不难?我靠,也许……我是一个神童!
shit!我虽然长得有点幼稚,但是也好歹快十八岁了,正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美少年啊,哦,天啊,为什么我竟然还会用成语,玉树临风这个词语,又是什么意思?
在这个问题上,我本来打算去看看心理医生的,纠结了一段时间以后,反正我在劳伦斯家族适应良好,人人都爱贾斯汀,已经成为了包括我的奶妈在内,所有一岁到八十岁女人的口号,那就随他去吧。
“咻——“我吹了个口哨,从衣柜里拿出平时换洗的衣服,并且打开电脑,放着katy perry的《last friday》,我很喜欢那个mv,katy一觉醒来之后,发现一个长得无比帅气英武的男人,只穿了一条裤衩睡在自己身边,对,重点是他只穿了一个裤衩,我记得mv里katy还把手伸进裤衩里,一想到那个画面,我就……我就……会有一点小小的反应。
上帝啊,我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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