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老别墅,严谨的巴洛克建筑风格,院子里都附带了一个小木屋,火鸡在草丛中走来走去,原来那个小木屋是鸡舍。
有个妇人出来接待了文森,二人拥抱在一起,看起来是好久不见的老友。孟回观赏着这片如诗如画的地方,啧啧称赞着。
“你好。”耳后一痒,孟回转过头,程远拿着一株薰衣草,正对自己微笑。
“你……我……”孟回懒得感叹,大笑着抱住了他,“程先生,你好!”抱完就狠狠的锤了一下他的胸口,“你也来这里,太巧了。”
“咳咳!”程远捂住胸口,说:“你太用力了。”
“大家都是男人,何必介怀这个?”孟回摊开手,无所谓的耸肩。
“是么?”程远眯起眼睛,纵使天色已暗,孟回仍能看到他眼中的精光,和扬起来的拳头,他赶紧扔了包,跑到一边的树下,说:“我可没你那么结实的胸肌。”
“过来。”程远漫不经心的走过来,冲他招手。
“谁过去,谁傻瓜!”孟回转过身,跑向了半人高的薰衣草田,程远追了过去,喊道:“看你往哪儿跑?”
“噜噜噜”孟回吐吐舌头,就这么大步向前跑,他在学校是长跑冠军,逃跑是他最擅长的伎俩。
“你给我回来!”程远再次喊道。
文森看着追逐的二人,问妇人道:“那位是谁?”
“哦,那位程先生是来旅游的。”妇人打开了牧场的灯,以免追逐的二人跌倒,她扶住额头,“他们更像是一对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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