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就是说他长得像吉娃娃小狗。
因为这个,原主对他的记忆还算深刻,才让南希能认出他来。
只是当年的吉娃娃还是长大了长高了,不仅如此还长得比一般人都高,看他脸上小雀斑以及英挺的五官,估计还是个混血儿,小时候却看不太出来。
“大家快看啊,是小姐来了!”唐吉回头欢快的和其他人喊道。
南希的视线也随即扫视在现场其他人的脸上,将他们的神色收入眼底。
相比唐吉的激动,其他人的反应要冷淡不少,有的站起来表示迎接,更多的坐在原位上,看南希的眼神就像看个不速之客,一个陌生人,甚至还有笑着看戏似的人。
“吉娃娃,叫你吉娃娃还真没叫错,这么狗腿也不嫌丢脸。”柳知风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当年对唐吉的爱称,现在从他嘴里喊出来,赫然成了一种侮辱。
唐吉不高兴的瞪向柳知风,又在看到南希的时候,表情恢复高兴,疑惑道:“小姐,你……是跟柳知风一起来的?”
“怎么喊人的?我的名字,你能随便叫吗?”柳知风走向前,再次朝南希的腰搂去,笑得一脸傲慢,“要叫我风老师!当然了,小兔子你不用这样客气的叫我,还是叫我知风哥哥就行了。”
他就是故意在所有人面前,对南希这样暧昧的。晨光出版社的小东家?以前他们眼里的小公主,羡慕着仰视着,现在还不是被他玩弄在掌心里。
“柳知风!”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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