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连生的歌。
虽然她不喜欢这个帅气多金又有才的男人,但不得不承认,他唱的歌确实好听。
连生人长的帅,戏演的好,歌也唱的好,拥有一大票的迷妹。就是性子太冷淡了。
他的嗓音很动听,略有些沙哑,给人一种沧桑感,还有共鸣。
听着听着,秦菡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耳麦里的声音仍在持续响着。
连生进来的时候,就见秦菡盖着薄被,怀里抱着睡熟了,耳朵里还塞着耳麦。
他轻轻地拿掉耳麦,便听到自己轻柔伤感的歌声。
眉尖微微一蹙,她居然喜欢听自己的歌。她不是经常说他,演技烂,唱功也很糟糕,只是空有一副好皮囊的吗。
秦菡翻了个身,睡梦中,她把食指放进了嘴里,像个婴孩一样吮着自己的手指。
她还有这个吮手指的习惯!
连生的眉梢微微一挑,拿开了她的手指。
但她又抓着他的手指送进了自己的嘴里,吸吮了起来。
柔软的唇包裹住他的食指,舌尖轻吮着他的指尖,门牙轻磨着他的指腹,酥酥的,麻麻的,痒痒的。
心头一阵悸动,他慢慢地抽出了自己的手指,指尖连着长长的津丝。
瞧着她如婴儿般鬄足的睡颜,他不禁弯了弯唇。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才能见到她如此柔软的一面。在他面前,她就像是一只炸毛的刺猬,总是时刻竖起浑身的刺激警惕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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