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的传统,最善于削藩、抑富、反兼并——开明皇帝和造反农民都会干这种事。董仲舒说:“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圣者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董仲舒在这里强调“众人之情”,差不多是个半社会主义者,但求一个社会的均衡的安定:贫富有别但不得超出限度,私产可积但不可为祸弱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中和”精神重于“零和”规则,私中寓公,以公限私,其制度也往往有一些特色,比如乡村的田土公私共权,表土为私有,底土为公有,国家永远持有“均田”的调剂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的土地私有制,较为接近当今的土地责任承包制。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制度可能不是实现生产集约化和规模经济的最佳安排,但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少能花开别处:第一,使无法得到社保福利的农民有了基本生存保障;第二,进城的农民工有了回旋余地,一旦遭遇经济萧条,撤回乡村便是,与欧洲当年失地入城的无产阶级有了巨大区别,不至于导致太大的社会动荡。在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很多中国的企业订单大减,但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为中国减震减压,大大增强了农民工的抗风险能力,非某些学者精英所能体会。
由此看来,“共产风”曾经短命,“私有化”一再难产,这就是中国。中国不追求“化”,不习惯极端与绝对,其优势或劣势可能都在于此。中国知识界曾师从苏联,后来也曾师从美国,到底将走出一条什么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